請外勞、家人照顧, 還是送機構?

當父母病倒、臥床失能了,該由誰、在哪裡照顧?是馬上要面臨的大問題。長期照護最大難處是,不知道這個歷程會維持多久,何時會畫上句點。老人家有可能漸漸好起來,恢復元氣,重回原來生活軌道;也可能病情愈來愈往下坡走,照護擔子日趨沉重,直到離世。無論如何,長期照護必須動員整個家庭協力合作。

1 確認長輩失能程度

如果長輩還在住院,與醫師約時間,兄弟姊妹共同出席,瞭解掌握長者病情,未來發展(預後),可能造成的失能程度,需要照護的程度與注意事項等。

評估長輩失能程度主要是依據巴氏量表,看被照顧者能不能自理生活,包含10 個指標︰進食、移位、個人衛生、如廁、洗澡、平地走動、上下樓梯、穿脫衣物、大便控制及小便控制,但同時也會評估其他生活自理能力,例如是否可以自行撥打電話、上街購物,以及家屬照顧負荷等指標做綜合評估。若是失智症,則另有評估量表(如CDR),判定失能依賴程度。

2 召開家庭會議,盤點資源,決定照顧方式

掌握老人家病況,失能程度後,應該舉行家庭會議,把照顧失能長輩當成一個重大事件處理討論。平時家裡遇到大事應該就會有主要決定者(例如父親或母親、長子、長女或者大家公認比較能幹或常出主意的那個人),和所有成員討論可行的照顧方式、可能的支出費用,如何利用現有社會資源等,盡最大誠意達成共識。

手足間若有困難,建議在家族會議時就說清楚自己可以分攤以及無法做到的部份,不要理所當然地把照護工作丟給沒有生病的另一半、老大、或者單身的兄弟姊妹。

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建議,家庭會議討論的重點有:

● 照顧所需的開支有多少?目前有什麼補助或保險可以申請?

● 可能的支出費用?例如在醫院內聘請看護、請外勞或送機構花費、醫療自費項目、醫藥及病床費用的部份負擔、副食品或營養品費用、輔助用具的開支,如輪椅、助行器、便盆椅、尿壺、氣墊床、抽痰器或氧氣供給等。

● 照顧所需要的技巧及能力為何?是否可以在家中照顧?還是送到護理之家、養護機構、日間照顧中心等單位代為照顧?

● 生病長輩的意願為何?記得與當事者充分溝通,了解他的期待。

● 社區中有什麼資源可以運用?離醫院或復健中心的交通是否方便?

● 照護工作的分工,由誰擔任主要照顧者?其他家人可以如何協助?

● 若要請外籍看護,必須視失能條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。備好有醫生開的診斷書,或者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證明,醫院會請個案填寫傳遞單,連同評估結果送長照中心與勞委會辦理。勞委會核准後,就可以自行或是委託仲介代辦聘請外籍看護作業。

如果經過討論決定送生病的長輩去機構,不要在意親戚朋友鄰居的閒言閒語,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」,沒有必然的對與錯。對纏綿病榻長輩最有益處的做法是,上網或詢問專業醫護人員,收集情報,找適合長輩的機構種類,親自去看過、考量各種條件後再決定。

3善用長期照顧管理中心

確定安置或照護方式,才能夠申請使用長期照護服務。

如果已經準備要出院,建議可儘快找醫院出院準備服務中心協助,提供後續照顧資源與建議;或者利用洽詢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,提出申請、尋找可使用的政府資源。

簡單地說,家中長輩生病,能使用目前長期照護的哪些服務,要看失能的情形,因為疾病或身心障礙並不代表失能程度,且因人而異。比如同樣是中風,每個病人的嚴重程度不同,有人還可慢慢走路,有人需坐輪椅, 有人嚴重到臥床,他們需要的服務多寡及項目不盡相同。

如果時間銜接得好,病人住院期間或出院隔天,照顧管理專員就可去家訪,盡快評估、提供服務,縮短等待期。從向長照中心申請到實際接受服務,約需2~3週(各縣市略有不同)。

原文連結:http://www.top1health.com/Article/110/159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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